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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海事信用监管示范区三至五年内基本建成

11/05
2020
来源
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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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2020年度工作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 会上,苏浙沪皖等地10家省级交通运输、海事主管部门签署《长三角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合作备忘录》,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长三角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合作示范区,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提升区域海事监管能力和水平,助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刘小明指出,过去一年,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信息互换、执法互认、监管互助,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信用治理联动”的区域一体化治理格局不断完善。 刘小明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继续推进长三角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出台服务区域一体化发展和自贸区建设举措,建成布局合理、畅通高效、江海联运的长三角海上通道网络;利用新技术创新海事协同监管模式,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海事公共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海事“放管服”改革,提升交通组织一体化能力和船舶通航效率;夯实长三角绿色航运发展基础,建立健全区域船舶与港口防污染联防共治机制,加强船舶大气污染、水上污染防治能力。 会上还发布了《长三角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浙江省籍内河普通货船“多证合一”改革举措的通知》,举行了“长三角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联网仪式。长三角5家直属海事局签署了《长三角区域海事规费征稽一体化监管合作备忘录》,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与江苏省、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签署了合作协议。 [188]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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